站内导航: 

活性炭在美国的标准

添加时间:2011年07月30日   【字体大小: 】 关注:873


   
 
微生物限度 
符合无沙门氏菌种和大肠杆菌检验
酸碱性反应
 符舍石蕊中性测试
  干燥失重 
  ≯15.0%
   灼烧残渣 
   ≯4%
   酸溶物
 ≯3.5%
氯化物
    0.2%
硫酸盐
0.2%
  硫化物
符合检验
 氰化合物
符合检验
重金属
  ≯0.005%
 未碳化成分 
符合检验
  吸附力  
以硫酸马钱子碱和亚甲蓝测定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和工业供水处理中用于杂质吸附的粉状活性炭:
1、水分
包装的粉状活性炭的水分不得超过容器内装炭的重量的8%,或散装运输的粉状活性炭在供应者交运时,其水分不得超过8%。
由于供应者难以控制的环境条件,散装运输中可能增大活性炭的水分,允许超过8%。
2、表观密度
不得小于0.2g/cm3、大于0.75g/ cm3 .
3、粒度分布
通过100号筛的活性炭不得小于99% ,通过200号筛的活性炭不得小于95%,通过325号筛的活性炭不得小于90%,购买者可另行规定。
4、碘值
按ASTMD 4607方法测定。不得小于500,除非购买者另有约定。
5、一般杂质
不应含有对经活性炭处理水的使用者的健康产生有毒有害影响的杂质。
6、特殊杂质
不应含有超过《水的化学物质药典》规定的极限范围的物殊杂质。

推荐产品
  • 煤质粉状活性炭煤质粉状活性炭
  • 果壳活性炭果壳活性炭
  • 柱状活性炭柱状活性炭
  • 煤质颗粒活性炭煤质颗粒活性炭
  • 椰壳活性炭椰壳活性炭
  • 回收溶剂用煤质活性炭回收溶剂用煤质活性炭
  • 污水处理活性炭污水处理活性炭
  • 脱硫脱硝活性炭脱硫脱硝活性炭
产品列表 | PRODUCT
联系我们 | CONTACT
联 系 人:贺经理
电 话:0371-85615236
传 真:0371-85615236
手 机:15036045550
 QQ :
邮 箱:15036045550@qq.com
扫码加我微信